(通讯员 邹俊逸) 12月9日上午,武汉大学国学院教授秦平莅临beat365官方网站“谈石斋”文化艺术长廊国学讲堂,为该院师生带来了其国学系列讲座的第十讲《荀子的思想》。
秦平从荀子的生平讲起,他介绍说荀子少年时曾经历禅让闹剧,青年时期游学在稷下学宫担任三年祭酒(祭酒在古时是一种官名,意为首席)。中年荀子入秦指出了秦国的不足“殆无儒耶”,晚年在楚国兰陵写下《荀子》一书。秦平说,孔孟认为上天是道德意义上的天,是至高无上的,但是荀子认为“天道有常,不为尧存,不为桀亡”,人们应客观冷静的对待“天陨石,木自鸣”神秘现象,荀子提出了“天人相分”、“制天命而用之”等观点。
讲座现场
秦平认为,荀子的性恶论有四个观点:一是“性者,本始材朴也”,“性”是指心理感官欲望和自然情感趋向,其本身是没有善恶之分的;二是“人之性,恶”,就人性的自然发展趋势而言,人性是恶的,充满了破坏性;三是“其善者,伪也”,主张善是后天学习的得来的;四是“化性起伪”,性恶论是让我们明白恶是不好的,所以我们要去防范它。
荀子将孔子所说的“礼之所兴 众之所治也”发扬光大,并提出了“分莫大于礼”的观点。秦平说,“人生而有欲,欲而不得,则不能无求,求而无度量分界,则不能不争。争则乱,乱而穷”,这句话的本意在于强调“礼”是先王为调节人们的欲望,避免战乱而制定出来的“度量分界”。
秦平指出,荀子提出“隆礼尊贤而王,重法爱民而霸”的观点,实则以“礼”保全人伦秩序,以“法”强化政治控制和社会管理,亦即功德与爵位、刑罚与罪行对等的法制精神。但荀子之重法,并没有背叛“隆礼”,因为“法”并不具备独立的意义,而只能由礼产生、由礼而制导、由礼生效。
荀子曰:“天有其时,地有其材,人有其治,夫是谓之能参”,秦平认为,这实际上是指出了天地人三者是一种三角平衡关系,人是可以通过努力学习来成长的,荀子提倡了一种有教养的哲学,把人类的文明发展的责任落实到人身上,落实到人们的具体的教养学习过程中。
整场讲座,秦平引经据典,用深入浅出的语言,从哲学的角度对荀子的思想进行了全面深刻的剖析,启发了大家对人性、对人生的思考。
注:由于整部时间较长,特剪辑讲座精选片段,以便于浏览!